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0383 证券简称:中科巨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83 中科巨龙 2025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迈伟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7 号韦伯时代中心 C 座 7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决策工作的开展情况,董事会就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了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监事会的 2024 年履职情况形成《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工作及具
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 2025 年的经营目标及市场布
局为基础,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 2024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公司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度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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