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科巨龙(北京)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科巨龙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鹏盛 A
审字[2026]00214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中科巨龙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公司业务连续亏损,因此选取资产总额作为基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资产总额为 359.89 万元,按 1%的比例计算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3.60 万元。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所述,中科巨龙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807,711.62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累
计亏损 9,480,895.76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270,440.67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科巨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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