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70390 证券简称:宝隆科技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2 月 1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18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州英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许志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智刚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能海、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广州英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英捷”)
与宝隆科技签订多份《产品供货合同》,约定由广州英捷向宝隆科技提供桥梁定制灯,广州英捷累计向宝隆科技供应了价值 6002500 元的桥梁定制灯,广州英捷认为宝隆科技尚欠 1965000 元的货款未支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22-005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965000 元及违约金(以 1965000 元为
基数,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千分之五违约金的标准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计算至完
全清偿之日);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依据:原告是专业从事灯光工程的科技公司,被告因“杭州余杭区崇贤至东湖路
连接线一期亮化工程”,于 2018 年 12 月及 2019 年 3 月连续与原告签订了《产品
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桥梁定制灯,每套桥梁定制灯的单价为 250元;同时要约定了逾期供货和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原告累计向被告供应了价值 6002500 元的桥梁定制灯,但是原告认为被告尚欠 1965000 元的货款一直没有支付,原多次联系被告协商未果。
(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因双方长期合作,对于合同金额未结算所引起。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虽然标的额较高,对公司经营尚未造成较大影响。如将来原告采取其他诉讼手段,公司都将会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已经约定仲裁解决,原告极有可能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2)粤 01 民辖终 381 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