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隆科技: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0390 证券简称:宝隆科技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宝隆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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