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东莞证券
关于广西雅美好绿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西雅美好绿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雅美资源”)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2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是
3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2020 年度,公司业务整体处于暂停运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现金流极其紧张,故暂未聘请审计机构执行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预计未来公司也无法开展审计工作,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披露。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
152 号),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
2.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由于木薯淀粉市场变化,自 2019 年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发布日,雅美资源未开展实际业务活动,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 0 元,公司处于停产、主营业务停滞的状态。
3.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东莞证券作为雅美资
源的主办券商,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根据雅美资源与东莞证券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应每年向东莞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10 万元。截至
本公告发布日,雅美资源尚未支付东莞证券 2019 年持续督导费用 10 万元及 2020 年持续督
导费用 10 万元,挂牌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满足如下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综上,雅美资源已累计两年未支付主办券商督导费用,且经主办券商多次电话催收,仍无法支付督导费。主办券商预计后期进行书面催告,如果三次书面催告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雅美资源将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股转系统规定,公司若不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将在 5 月第一个工作日被停牌;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
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若公司不能按期支付督导费用,东莞证券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目前,雅美资源丧失了持续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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