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3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华英证发〔2021〕30 号 签发人:王世平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报告
(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达”或“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签署了《辅导协议》,2020 年 12 月,华英证券向贵局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材料,贵局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进行了辅导备案信息公示,佳利达自此进入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期。
根据辅导计划的安排,华英证券完成了第一期的辅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1 月-2021 年 3
月)
本次辅导期间,华英证券根据辅导计划对佳利达进行了摸底调查。华英证券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召开专题讨论会、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及交流的方式,了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拟募资金的投资意向等情况以及辅导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和其诚信意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方案。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华英证券委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佳利达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小组成员由赵健程、孙毅、王奇、李荣、陈城乐组成,其中赵健程担任组长。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华英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辅导资格。辅导小组会同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和律师通过现场、电话等形式对公司进行辅导。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配合华英证券一同完成辅导工作。
(三)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本期辅导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潘红斌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 丁红明 董事、总经理
3 王晓红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哲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5 饶伟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
6 张波 董事
7 钱淡江 董事
8 涂芳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9 过烨 监事
10 钱韶华 监事
11 上海瀛闳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有限合伙)
12 张新华 持股 5%以上股东
13 江苏宏盈达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14 江阴毅达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持股 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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