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1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70397 证券简称:佳利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筹划购买深圳宏伟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该事项将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
司股票正式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暂停转让,公司股票复牌时间不晚
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
2019 年 12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2020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40、2019-041、2019-042、2019-043、2019-044、2019-045、2019-046、2019-047、2020-001)。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系:公司收购深圳宏伟世通物流有
公告编号:2020-003
限公司 100%股权。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积极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对手为饶伟、严世平、李洪彬、严丹、张铭中、丁文正、张波、胡晓明、杨玲、黎国基、李军、饶欣、吕建辉、程英、曹阳、陈波、修捷、熊乐、胡兴军、赵金玉、夏雷、余剑峰、余华炎、陈涛、汤黎黎、陈元云、陈功、陶永平、蒋鑫晶、赵燕璇、刘星、刘先蓉、赵国廷、王宝州、程桃。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完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重组各方就收购股权事项进行了磋商,并初步达成了意向,但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公司聘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审计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正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的工作进展,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恢复转
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3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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