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0397 证券简称:佳利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397 佳利达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兴北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协同效应,加快对物流网络的布局,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饶伟、严世平、李洪彬、严丹等 35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宏伟世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世通”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饶伟、严世平、李洪彬、严丹等 35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宏伟世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世通”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400 万元,发行股份12,626,24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本次重组相关决议自佳利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通过股转系统对本次交易的完备性审查,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饶伟、严世平、
李洪彬、严丹等 35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宏伟世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世通”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经自查论证,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73.35%,且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49.51%。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饶伟、严世平、李洪彬、严丹等 35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宏伟世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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