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08
上海有金人家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525 号 5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9-027)。
(二)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2)聘请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所需的备案、股份登记、挂牌转让等手
(4)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6)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事宜。
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四)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28)。(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以修正案的形式对《上海有金人家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十三条原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现将该条修改为: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章程第五条、第十六条。
三、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六)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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