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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9:04:42 股吧网页版
汉典生物: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0405 证券简称:汉典生物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并授权董
事长决定部分交易事项,便于生产经营开展;

(八)制定专项制度确定董事会对总经理的其他授权范围;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总监、生产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拟定董事报酬方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超越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以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不足50%;

(二)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未超过1500万元的。

本条所述的“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 交易。

第五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三)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四)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计算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依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应由董事会决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及其他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即便超出本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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