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2:24:48 股吧网页版
汉典生物: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典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
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江苏汉典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 年 8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 年 8 月 28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220 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数量
为 1,7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00 元/股,募集资金为 7,080,000.00 元。

2025 年 9 月 19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5]第 23-0000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人的缴款情况予以验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责任追究的《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公司与主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共同监管。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尧化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具体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江苏汉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尧化门支行

账 号:32050159733800002582

发行对象已按照要求将认购款汇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7,080,000.00

减:购买原材料 2,719,596.9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6.10

加:其他转入 1,000.00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4,361,449.19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