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4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0409 证券简称:诚安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
及应诉通知书,公司股东杨海山将公司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2026 年 2 月 14 日,
公司收到股东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杨海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绪涛
公告编号:2026-00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陈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
及应诉通知书,原告以 2022 年公司转让子公司保定诚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3%股权,公司未向受让方主张债权,此股权转让行为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且未通知原告参加股东大会,导致原告无法行使股东权利为由,将公司诉讼至当地人民
法院。要求公司按 285.49 万元收购其 117.75 万股股权及资金占用费 137.32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公司按照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肆仟捌佰柒拾陆元整(¥2854876 元)价格收购原告的股权;
2.判令公司支付原告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按 4.85%为标准,自入股之日起
至公司实际支付日止,暂时计算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共计 3620 天,利息为壹佰
叁拾柒万元叁仟贰佰叁拾肆元肆角陆分(¥1373234.46 元);
3.判令陈泽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判令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诉讼理由:
公司转让子公司保定诚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3%股权,公司未向受让方主张债权,此股权转让行为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且未通知原告参加股东大会,导致原告无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行为,导致异议股东丧失继续留在公司的理由。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股东撤诉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 0691 民初
3037 号文件,原告撤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通过律师积极与法院取得联系,履行应诉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冀0691 民初 3037 号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