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0415 证券简称:ST 绿金高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绿金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在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新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 并或进行股权/资产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平原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股东会的权限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二)董事会的权限
股东会审议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向金额适用上述规定。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
成交金额,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券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金僵。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审批后应当报股东会批准,否则不能实施。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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