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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4

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八期)

辅导机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6-27 楼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股份”或“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招商证券作为长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完成了对长江股份第八期辅导工作。就本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期辅导时间由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本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签署日。

在本辅导阶段,在本期辅导阶段,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联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公司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1、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承担长江股份的上市辅导工作,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参与了对辅导对象的辅导。

2、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招商证券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安排了相关人员参与辅导工作。因员工离职,洪德禄不再担任辅导人员,本次变更后,辅导人员由孙坚、刘兴德、文小俊、罗
立、黄春组成。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具有 3 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每个辅导人员辅导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长江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

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表:

姓名 类别

江新红 董事长、总经理

李平 董事、副总经理

胡敏菁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仁套 董事、副总经理

李仁余 董事

胡艳斌 董事

黎文飞 独立董事

肖潇 独立董事

王浩 独立董事

黄文飞 监事会主席

刘伟平 监事

朱国东 监事

张玉们 副总经理

覃见忠 财务总监

(四)辅导工作内容

1、现场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辅导机构会同中介机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性梳理、分析、总结和讨论,并督促企业制定方案解决和完善相关问题。

2、协助公司梳理业务发展规划

辅导工作小组召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业务模式及竞争优劣势进行了梳理分析,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主营业务竞争优势,确定了具体业务板块未来发展规划。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长江股份均履行了辅导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长江股份为招商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积极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参与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辅导对象的其他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的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情况良好。

2、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运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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