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3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0429 证券简称:安泰园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张家口安泰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0 月 24 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
((2024)冀 0702 民初 1781 号),公司及安占军先生已于 2024 年 11 月 08 日提
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刘萍
法定代理人:河北环北律师事务所,冯雅儒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杨金禄
公告编号:2024-031
法定代理人: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王俊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家口安泰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河北诚昭律师事务所,胡万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占军
法定代理人:河北诚昭律师事务所,胡万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牛春霞
法定代理人:河北诚昭律师事务所,胡万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起诉状显示:“被告安占军系张家口安泰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春霞系安占军配偶,也是张家口安泰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期间,原告刘萍以及杨金禄借给被告安占军本金
4800000 元整,前后 13 次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交给安占军。在 2016 年前
被告安占军只支付了 426499 元利息,二原告便不在给安占军借钱,从此开始是讨债之路,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每次到一年期的时候被告安占军以及被告张家口安泰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二原告出具新的借条,被告偿还原告部分利
息,剩余的利息及本金转为下一年度的本金,截止 2024 年 2 月 8 日,被告欠二
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 8667380 元。现被告借原告款项数额巨大,原告索要欠款推三阻四,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冀 0702 民初 1781
号显示:“二原告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刘萍借款本金及利息 2656101 元。2.判令三被告支付杨金禄借款本金及利息 6011279 元。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安占军系安泰园林的法定代表人,牛春霞系安占军配偶,也是安泰园林的股东。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期间,二原告借给被告安占军本金 480 万元整,前后 13 次通过银行转账
或者现金方式交给安占军。在 2016 年前被告安占军只支付了 426499 元利息,剩余未支付。二原告多次索要借款,被告偿还原告部分利息,剩余利息及本金转为下一年度的本金,被告安占军,安泰园林向原告出具新的借条,截至 2024 年 5月 1 日。被告欠二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 8667380 元未偿还,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2024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4)冀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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