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 (上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上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
案》,参加表决 9 人,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28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以及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
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的;
(五)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规程操作,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六)负有提供年报所需信息义务的部门和人员,提供数据信息存在重大遗
漏、失实、歧义等,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可以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8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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