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参加表决 9 人,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及《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及规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查实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事务部留存一份,并交由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发生变更的,相应的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方清单,并提交财务部门备案一份。第七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包括按正常商业条款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资金支付,支付借款利息以及资产收购对价等时, 应当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业务模式、行业惯例等确定合理的结算期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占用挂牌公司资金。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二)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
(三)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四)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它方式。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防范措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