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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6:13:21 股吧网页版
陕西旅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70432 证券简称:陕西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参加表决 9 人,其中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陕西旅游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业务的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2号——提供担保》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统称各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以第三方的身份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或以上述形式为他人提供的反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的担保行为进行管理。
第五条 各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各公司不得为任何个人提供担保。

第七条 各公司原则上不得为公司系统以外的单位(包括公司非控股的关联方单位)提供担保,特殊情况必须提供担保的,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八条 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反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管理机构

第九条 对外担保实行分级授权、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各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条 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以下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分)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第十一条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除上述第十条规定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公司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且董事会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十三条 各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要展期并需继续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对外担保业务日常管理部门。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担保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本部担保业务的办理;
2.指导、协助各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包括:审核各公司的担保申请;协助各公司进行被担保人资信调查、评估等,并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协助各公司办理对外担保手续;对外提供担保之后,协助各公司做好对被担保人的财务跟踪、监督工作等;3.认真做好有关担保业务的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4.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各公司财务部门是本企业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具体经办本企业对外担保业务,负责被担保人资信调查、评估、担保合同的审核、后续管理以及对外担保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 各公司法务部门(岗位)或外聘律师主要负责担保业务法律风险管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或从法律角度审查与对外担保有关的文件;
(二)负责处理对外担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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