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8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0433 证券简称:欧康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欧康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欧康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铭、童树娟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1、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和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孰高为准计算。
2、终止挂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计算。
3、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回购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将其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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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履行回购期
回购方将在收悉回购申请后尽快安排回购事宜,最晚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事项。
五、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童树娟
联系电话:0512-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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