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0441 证券简称:群康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群康沥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0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群康沥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群康沥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经理班子成员的职责权限与议事规则做出规定。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经理班子成员。
第四条经理班子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由董事会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
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经理班子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经理班子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八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具备企业发展战略的规划、设计能力,统领公司员工和经营业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关系协调、公关能力。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职 权
第一节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制订公司具体管理规章和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经理班子组成人员;
(八)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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