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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0 19:06:01 股吧网页版
泽宏科技: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870443 证券简称:泽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解决诉讼纠纷,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泽宏科技”)拟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48,297,749.73 元受让其持有的“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0 万元,实缴出资金额为 5,3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 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 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
2024 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31 号》,公司 2024 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277,583,906.05 元, 期末净资产额为118,408,171.76 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的
审计基准日 2025 年 1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28
号》,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9,800,646.47 元,净资产额为 48,297,749.73 元。

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股权并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根据规定其资产总额应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49,800,646.47 元计算,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因为成交金额等
于净资产额,所以净资产额以 48,297,749.73 元计算。

本次交易资产总额 49,800,646.47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4 年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7.94%。本次交易资产净额48,297,749.73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40.79%,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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