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刊登了《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网站刊登了《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更正后)》(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法、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9:00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轻工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新宏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1 日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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