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0446 证券简称:恒镇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根据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镇泰”或“公司”)股东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张志学于2024年03月22日与重庆山河华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华道”)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张志学拟将其持有的恒镇泰12,529,799股普通股股份转让给山河华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6)、《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0)。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出具了《关于恒镇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456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并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完成。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公告编号:2024-037
李泽鑫 8,000,000 40.00% 0 0
罗洁宏 3,379,799 16.90% 0 0
李浩彬 1,000,000 5.00% 0 0
张志学 150,000 0.75% 0 0
山河华道 0 0 12,529,799 62.65%
本次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根据山河华道与施旭东于2024年6月19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山河华道收购李泽鑫、罗洁宏、李浩彬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后,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仍由施旭东行使。上述交易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山河华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一)《前200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2024年12月10日)》;
(二)《关于恒镇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三)《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江苏恒镇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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