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870447 证券简称:柯菲平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南京柯菲平公益基金会进行现
金捐赠。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二)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南京玉鹤鸣医学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公司的房屋系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且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三、 《签署关于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得康细胞
生物工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
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本次收购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秦引林之间关于收购股权的意向性协议,关联方履行了回避程序,后续待公司对收购标的资产进行尽调、审计、评估后启动正式收购,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
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回避表决的程序。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方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新《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重新制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新修订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此次修订相关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重大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少伟、林雷、席晓宇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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