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70447 证券简称:柯菲平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已
经 2020 年 4 月 16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柯菲平医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柯菲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柯菲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后,柯菲平有限的一切权利、
义务全部转由本公司承担。公司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路 6 号 1 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3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首席战略运营官
(CSO)、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简单做人、认真做事、积极进取、共同
发展”为企业理念,坚持“创新、专业”的发展思路,以科技为
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营销为动力、以质量为保障,为实现“让
柯菲平成为在行业内有影响、对社会有价值、不断进取的优良企
业”的目标,走自主创新、高新科技产业化的发展道路。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医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不
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推广、转化应用;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
品(以上需冷藏保管药品除外)批发;药品生产企业投资;自有
物业租赁;医药学术活动策划;医药产品信息咨询;市场营销、
市场策划、市场调研、市场咨询;会务服务、会展服务;展会展
销服务、临床医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
医药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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