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70449 证券简称:艾维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艾维科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艾维科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修订列示如下:
序号 修正前 修正后
1. 第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产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
(四)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公告编号:2020-010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的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他担保;
(六)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30%;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议通过。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担保情形。
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
2. 第十六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 第十六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
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 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
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会 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
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 过半数通过。
数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股东大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该股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
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不得参加对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 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持有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