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0
公告编号:2020-035
证券代码:870449 证券简称:艾维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艾维科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631702965X
承诺主体名称 陈建銮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回购
承诺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回购承
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承诺结束日期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0-035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陈建銮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銮就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中的异议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承诺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参会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回购股份;
(3)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法律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原始成本价格为准。
3、回购申请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 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拓青路 199 号(以公司签收时间为
准 ), 并 同 时 将 回 购 申 请 材 料 的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下 述 电 子 邮 箱
(18117358891@163.com)。
4、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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