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70452 证券简称:集源液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合肥集源穗意液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发展。
1、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对参股公司合肥永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源
机械”)增加投资 201 万元。增资前永源机械注册资本 300 万元,实缴金额 21
万元,经评估资产净额为 1,115,921.22 元,股权结构为何宗敏持有 52%股权、吴高峰持有 30%股权、公司持有 18%股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增加 33%,公司持有永源机械 51%的股权,永源机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对合肥艾菲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菲
斯特动力”)投资 37.2 万元。投资前艾菲斯特动力注册资本 10 万元,实缴金额0 元,经评估资产净额为-226,161.36 元,股权结构为何宗敏持有 34%股权、孔桂霞持有 33%股权、储亚风持有 28%股权、刘炜持有 5%股权。投资后公司持有艾菲斯特动力 62%的股权,艾菲斯特动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对合肥雍穗液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雍穗
液压”)投资 200 万元。投资前雍穗液压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缴资本 43 万元,
未经审计资产净额为 1,004,538.10 元,股权结构为万祯祥持有 100%股权。投资后公司持有雍穗液压 40%的股权,雍穗液压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或者购买股权资产涉及认缴出资的,成交金额应包括注册资本中挂牌公司认缴出资的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6,951,631.91 元,资产净额37,811,433.98 元。
根据上述规定,对永源机械增资应以被投资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含交易增加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应补足实缴资本金额)孰高为准: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永源机械经评估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3,880,202.50 元、
资产净额为 1,115,921.22 元,公司认缴出资 201 万元,需补足实缴资本 201 万
元,该公司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6.81%,成交金额占资产净额的比重为 5.32%。
投资艾菲斯特动力 62%的股权应以被投资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
成交金额(含交易增加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应补足实缴资本金额)孰高为准: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艾菲斯特动力经评估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672,969.71 元、
资产净额为-226,161.36 元,公司认缴出资 37.2 万元,需补足实缴资本 37.2 万
元,该公司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1.18%,成交金额占资产净额的比重为 0.98%。
投资雍穗液压 40%的股份,公司认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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