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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4 20:00:13 股吧网页版
亿兆华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0453 证券简称:亿兆华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亿兆华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同时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第一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荣京东街 3 号 1 幢 29 层 1 单元 2717。 区科创十街 10 号院共和商务花园 2A 号楼 4
层 401。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称“股转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在中国证 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依 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公司股份的充分依据,由公司指定董事会保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依 管。
据,由公司指定董事会保管。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第二十四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整体变更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整体变更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上 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有更长时间的转让 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有更长时间的转让
限制承诺的,从其承诺。 限制承诺的,从其承诺。

若公司股份进入股转系统挂牌,应遵循
国家关于股份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
定。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易场所公开转让的,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
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
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
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
登记过户。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
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和弥补亏损方案; 政策调整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 (九)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
议;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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