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9
公告编号:2020-20
证券代码:870456 证券简称:联池水务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698,016.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130,526.7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348,146.51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348,146.51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76,8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9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1.60 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公告编号:2020-2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440000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年 11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公告编号:2020-20
五、 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 18 号楼 联系人:方卫玲
电话:057187156315 传真:057188334797
六、 备查文件
《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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