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0458 证券简称: 长征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遵义长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遵义长征电力科技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四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第三十四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 份进行质押、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
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 持有的股票被冻结、司法拍卖的,应
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
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其控制地 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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