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0470 证券简称:源达日化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股东视频参会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470 源达日化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安里(天津)律师事务所纪雪峰、刘道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分析,形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分析,形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形成《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预测,形成《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形成《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天津源达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4]0160 号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1,240.94 元 ,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9,644,005.38 元。结合公司当前的实
际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公司决定 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在工作过程中,该事务所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进行客观的审计。为此,公司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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