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6
证券代码:870472 证券简称:亳药千草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及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要求。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9:00-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472 亳药千草 2023 年 10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五马工业园区 88 号安徽亳药千草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核查,依据相关规定及相关协议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光大证券友好协调,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登记,公司联系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8 点 00 分至 9 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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