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备案材料
目录
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
辅导工作进展备案报告
二、 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
的评价
三、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
工作开展的评价
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
工作的评价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财通证券结合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乐高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第九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18年8月30日对乐高股份进行了辅导备案登
记,乐高股份第一期辅导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二
期辅导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第四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第五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第六
期辅导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 日,第七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八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第九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2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财通证券与乐高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财通证券委派王为丰、戚淑亮、管阳林、张咸昌、徐跃会和颜聪等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为丰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在本辅导期内,戚淑亮、管阳林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因此财通证券对辅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选派彭波、邵智宣加入乐高股份辅导工作小组。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未发生变动。参与本期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辅导小组成员中本期新增辅导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彭波,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先后任职于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曾主持或参与了中航精机(002013)IPO、七匹狼(002029)IPO、景兴纸业(002067)2007 年增发和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葛洲坝(600068)2008 年分离交易可转债、2009 配股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仙琚制药(002332)IPO、华谊兄弟(300027)IPO、中国水电(601669)IPO、福田汽车(600166)2011 年非公开发行、吉视传媒(601929)2014 年可转债、金逸影视(002905)IPO、乐惠国际(603076)IPO 和运达股份(300772)IPO 等项目。
邵智宣,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硕士,参与了亿田股份(A19444.SZ)IPO、金田铜业(601609.SH)IPO、华研精机(A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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