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2
上海罗富蒂曼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子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2019年7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马子安、顾晓莉、龚钟明、李建伟、施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马子安、顾晓莉、龚钟明、李建伟、施郑、刘冰、姚伟乐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子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2019年7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马子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马子安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顾晓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2019年7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顾晓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顾晓莉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龚钟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2019年7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龚钟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龚钟明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建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建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参加董事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原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仍需履行董事职责。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建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合适人选。
2.议案表决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