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13 10:33:10 股吧网页版
张晖履新总经理!国都证券如何破解整合难题?
来源:券商中国

K图 870488_0

  2月12日晚间,国都证券公告称,根据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原浙商证券副总裁张晖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李锐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今年1月,券商中国记者便独家获悉,张晖辞去浙商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拟赴国都证券接任总经理,为两家券商的后续并购整合做铺垫。有消息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张晖来到国都证券的目的除了要保证平稳过渡,亦期待以国都证券为“试验田”,探索如何让老网点和新科技结合,实现老树发新枝。

  但需注意的是,不管是国都证券还是浙商证券,近两年合规问题都频遭监管点名,后续并购整合工作仍任重道远。

新总经理落定

  根据公告,国都证券认为,此次高管任命符合其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张晖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国都证券独立董事亦表态称,张晖长期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金融、证券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财务及法律知识,满足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简历显示,张晖出生于1969年7月,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宏源证券浙江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负责人。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任苏泊尔集团总裁助理。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任浙江大佳控股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25年1月在浙商证券工作,历任固定收益总部负责人,债券投行总部负责人,债券投行总监并参与经营管理层工作,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及首席风险官。

  2024年12月27日,浙商证券收购国都证券的34.25%股份的交易,顺利完成过户。至此,浙商证券正式成为国都证券单一大股东。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在担任浙商证券董秘期间,张晖主导了国都证券收购项目的前期谈判与协调工作,成功推动交易关键条款达成一致,为收购成功奠定了基础。此次他出任国都证券总经理,将肩负着整合两家公司业务、实现协同发展的重任。

整合工作任重道远

  券商中国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受限于公司治理等问题,国都证券虽是由北京信托和中煤信托两家老牌信托的证券部发展而来,但多年来业务发展受困。

  与此同时,浙商证券近来在财富管理业务与综合投融资业务协同发展方面颇有心得,张晖就任之后,或许将以国都为试验田,进一步探索如何以新科技赋能老网点。

  在今年1月17日召开的浙商证券2025年工作会议上,该公司董事长吴承根在部署2025年工作时专门指出,要对外推进并购整合,围绕整体战略规划,重点做好国都证券整合等六大战略项目。党委书记、总裁钱文海也强调,要平稳高效推进国都证券整合,统筹做好新时期系列顶层谋划。

  然而目前来看,两家券商的整合工作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券商中国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此次张晖并非孤身前往国都证券,同时从浙商证券过来的还包括财务、投行内核办等相关岗位人员。

  事实上,国都证券近年来在风控合规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这或许也是浙商证券率先将首席风险官派往国都证券的另一原因所在。

公司治理有待完善

  在张晖就任前,国都证券总经理一职是由副总经理李锐代为履行的——2024年10月,国都证券原总经理杨江权因“涉嫌从业人员违法持有股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遂递交了辞职报告。

  今年1月,由于上述问题,北京证监局以存在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内部监测检查机制不到位,未能主动发现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从业人员违法持有股票的行为等问题为由,对国都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这还只是国都证券近几年在内控合规、公司治理方面的一部分问题。

  2024年4月,因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失效,对责任人事后追责不到位等问题,国都证券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2023年,国都证券还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被出具警示函,以及由于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及投行业务违规,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暂停投行展业半年。

  浙商证券近来同样遭到监管点名。

  今年1月,浙商证券被指为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异化为杠杆融资工具;未识别客户的交易目的,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未使用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交易;干预控股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性运作。最终被浙江证监局要求在2025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2024年11月,浙商证券也因个别投行项目存在保荐工作独立性不足,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履职不到位,立项环节对项目重要风险点关注不足,存在收费显著低于行业定价水平的不正当竞争情形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