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0488 证券简称: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我们作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秉持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丽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议其固定薪酬标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张丽英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对张丽英女士的提名、资格审查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
我们根据张丽英女士履历,认为张丽英女士长期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金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财务及法律知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满足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时,参照公司现行高级管理人员固定薪酬标准,结合张丽英女士的岗位职责,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其固定薪酬标准是合理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波、王爱俭、张成思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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