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0488 证券简称: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要求的工作提示》等相关规定要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 号)《挂牌公司章程(提示模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管理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简称“《党章》”)、《证券公司监督
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
者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经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确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织(纪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股东、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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