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19:11:20 股吧网页版
国都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0488 证券简称: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3 日-11 月 10 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制度修订内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取消监事会事项及《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又称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关
联交易》《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监发[2018]200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穿透识别、动态维护关联人的有效信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管理关联交易。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当无法避免或减少时,应当依法合规、公允合理开展关联交易。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确保定价公允合理,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四)关联高管、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高管、董事、股东行使表决权。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六)依法合规地履行监管信息报送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时,则将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参照控股股东进行规范,下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约束制衡机制,相关部门根据部门分工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维护和更新关联方名单,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监管信息报送义务,向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指定的专门机构、独立董事、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人员)提交关联交易的审核文件。

公司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计,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确保审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计划财务部门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审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自有或客户资金。
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展各类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

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及内核机构对涉及关联方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应当严格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

第六条 公司应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