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24
证券代码:870490 证券简称:星亚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丹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受国家行业政策推动,PE燃气管材市场需求迸发,预计未来5年将是行业发展的黄金期。目前公司获得了大量订单,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向现有股东赖志红发行不超过4,000,000股(含4,000,000股)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元(含32,000,000.00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赖志红为认购对象,董事卢丹亚与赖志红为夫妻关系,董事卢阳为赖志红之女,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卢丹亚、赖志红、卢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本次股票发行发行对象确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及交易需要,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
2.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赖志红为认购对象,董事卢丹亚与赖志红为夫妻关系,董事卢阳为赖志红之女,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卢丹亚、赖志红、卢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监管部门就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提出申请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及决定其服务费用;就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及作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行为、决定或决议;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需根据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相关事宜,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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