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7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70494 证券简称:厚利春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在授权期限内(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告编号:2024-012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及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权投资额度内合理展开对外理财投资,并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董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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