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8 15:34:47 股吧网页版
厚利春: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证券代码:870494 证券简称:厚利春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预计会期一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494 厚利春 2025 年 4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起草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与审核意见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行使职权,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2025-008。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公司所编制的年度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财务部草拟了《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4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5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2025 年度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在 2025 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度为准。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目前与公司合作良好,为保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公司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