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70494 证券简称:厚利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股份有限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 公司)。
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由原苏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 州厚利春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
发起设立。 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苏州市工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20500783370162C。
第三条公司名称:苏州厚利春塑胶工业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厚利春塑胶
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 第五条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
庄基村北凤南路 2 号 1 号楼 1 楼; 庄基村北凤南路 2 号 1 号楼 1 楼;邮政
邮政编码:215144 编码:215144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2.8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41,728,000 元(大写:肆仟壹佰柒拾
贰万捌仟圆)。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力。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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