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3
关于对《关于济南金恒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讯证券”)及济南金恒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宇”或“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收到贵公司《关于济南金恒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联讯证券会同金恒宇、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对推荐金恒宇挂牌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金恒宇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现逐条回复如下。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作为本回复附件,另行提供。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四号):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小四):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小四加粗):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内容除非特殊说明,本反馈回复中的简称与《济南金恒宇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1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各报告期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名 关联关系 款项性 2016年5月 2015年12月 2014年12月
名称 称 质 31日 31日 31日
应付章丘市冠报告期内公
账款达塑业有司实际控制 材料款 6,239,734.49 8,677,796.35 4,432,694.50
限公司 人之配偶曾
应付章丘市冠为冠达塑业
票据达塑业有 的控股股东、 材料款 3,090,000.00 2,000,000.00 1,500,000.00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现冠达塑业
其他章丘市冠为公司实际 往来拆借
应付达塑业有控制人之堂 款 10,396,000.00 6,906,000.00 5,000,000.00
款 限公司 兄控制之企
业
2
项目 关联方名 关联关系 款项性 2016年5月 2015年12月 2014年12月
名称 称 质 31日 31日 31日
其他 公司控股股 往来拆借 7,020,000.00 6,350,000.00 10,950,000.00
应付 王朋波 东、实际控制 款
款 人 费用报销 36,499.22 198,792.59 20,597.69
其他 公司实际控 往来拆借
应付 宁淑文 制人之配偶 款 1,270,000.00 600,000.00
款
其他 公司董事、实 往来拆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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