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粤开证券
关于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
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粤开证券作为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3,155,231.83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2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
况没有好转,盈利能力无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港峰门窗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粤开证券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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