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5 17:15:13 股吧网页版
江苏润奥: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70497 证券简称:江苏润奥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
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下称“《治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江苏润奥电
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出席股东大
会的还可包括:非股东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第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由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
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
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
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
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或者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的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计算。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方式及通讯表决方式两种。股东大
会的召开一般为现场表决方式进行,通讯表决方式仅适用议案少、
议题简单的特殊情况。

第八条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
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九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应将大会议题全文进行公告,
并注明有权参加表决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参加表决的时间和方式及
通讯表决单的格式等。通讯表决单至少应具备下列内容: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表决结果(同意、反对或弃权)。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有权参加表决的股东应按公告的表
决时间将表决结果用传真或电子邮件传至指定的地址。没有按规定
填制的表决单、字迹模糊难以辨认、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的或因
任何其他意外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表决单视为无效表决

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