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6
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04月15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2017年04月26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或http://www.neeq.cc)上的2017-002
号公告内容;《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04月06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http://www.neeq.cc)上的2017-003号公告内容。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审核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 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
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0 名弃权,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奥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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