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1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70498证券简称:嘉思特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天津嘉思特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公告编号:2018-026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回报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制定了本次现金分红预案。
根据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182,678.90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021,692.74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1,692.74元。以上数据均未经过审计。
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三方投资有限公司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承诺,不参与此次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即江阴三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930,000股份放弃本次应享有的股利。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放弃全部或部分的利润分配权,所以本次拟以扣除江阴三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本之外的股本9,07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人民币1,814,000.00元(含税)。本次分派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原聘请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现由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多方面综合评价,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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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或非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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