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0505 证券简称:隆济时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隆济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隆济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孙娥、戚玮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7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26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1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隆济时节能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孙娥 董监高 董事长
戚玮彬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14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孙娥作为董事长,戚玮彬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孙娥作为董事长,戚玮彬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
公告编号:2024-014
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7 号
山东隆济时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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