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0507 证券简称:泰德网聚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开庭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开庭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3 月 15 日
(三)开庭日期:2026 年 4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传票》。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定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开庭。
二、本次开庭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李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公告编号:2026-00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0 月原告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德网聚”)
与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网讯”)签订《新型全媒体平台 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约定原告泰德网聚向被告百度网讯提供硬 件和服务——完成新型全媒体统一前台与能力中台的建设,具体服务内容以 《新型全媒体平台项目工作说明书》为准;合同价款总额为 10,985,000.00 元, 被告百度网讯分三期付款:(1)经被告百度网讯初验合格后,且收到原告泰德 网聚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90 个工作日内,被告百度网讯支付 4,394,000.00 元(合同总额的 40%);(2)经被告百度网讯终验合格后,且收 到原告泰德网聚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90 个工作日内,被告百度网讯支 付 5,492,500.00 元(合同总额的 50%);(3)初验合格满三年,经被告百度网 讯确认产品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且收到原告泰德网聚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
发票 90 个工作日内,被告百度网讯支付 1,098,500.00 元(合同总额的 10%);
如被告百度网讯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需按照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原 告泰德网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 1%。原告泰德网聚充 分履行了合同项下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
(三)开庭请求和理由
1、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 9,886,500.00 元;
2、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109,850.00 元;
3、以上金额合计:9,996,350.00 元。
三、本次开庭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暂未开庭。
公告编号:2026-001
四、本次开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 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的民事诉 讼,公司管理层将持续跟踪案件诉讼进程,根据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
泰德网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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